2024年4月18日,组织部统战部职能部门党委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传达学习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
会议强调,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突出“深”的导向;二是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突出“严”的要求;三是压紧压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突出“实”的成效。
会议就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一是要抓好党员个人自学,坚持从学纪入手抓好党纪学习教育,5月5日前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通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教育部等通报的典型案例,运用学校汇编的身边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深化理解运用;四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好纪律党课,全体党员通过“微党课”形式促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五是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交流研讨;六是将落实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七是要抓好拓展延伸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
一审一校:鲁黎黎
二审二校:周斌
三审三校:吴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