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6月中旬,对职能部门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职能部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举报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3108719968;电子邮箱:ndxcz3@ynau.edu.cn 信访意见箱设在耕读楼一楼大厅。
特此公告。
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