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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党委党员文明实践行动18条 (倡议书)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7:29    作者:    来源:职能部门党委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云办发〔202311号)、《云南农业大学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党政联发〔202315号)、《云南农业大学职能部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职能部门党委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积极打造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党员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服务,促使广大党员更好地立足岗位实际,明责履职,担当作为,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向职能部门党委全体党员发出号召,共同践行文明实践行动。

一、带头做到政治坚定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做到崇法明德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维护公序良俗,热心公益,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纪律。

5.不发表或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个人合法权益等言论和信息。

三、带头做到认真工作

6.工作中坚持高标准,说真话、报真情、做实事、求实效,不搭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

7.坚持今晚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践行三法三化三个马上

8.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按照工作标准确保工作成效。

9.待人接物用语文明、态度热情,坚持首问责任制,不推诿敷衍,不盛气凌人。

10.参加会议提前到场,遵守会议纪律。

四、带头做到举止文明

11.上班期间衣着鞋帽端庄整洁,得体大方。

12.办公室环境整洁,办公物品干净有序。

13.办公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

14.办公场所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践行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

15.公共场所排队就餐不插队、不拥挤。

16.办公区行驶车辆不抢道、不鸣笛、不超速、不逆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服从管理;主动接受证件查验,按规定区域停放。

五、带头做到团结友爱

17.见面打招呼、待人有礼貌,说话要和气、态度要诚恳。

18.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工作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遇事多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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