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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能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3年第三次集体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0:21    作者:    来源:职能部门党委     点击:

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

职能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于2023524日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集体学习,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这样阐述“以学增智”

2.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524日(星期三)1100

地点:耕读楼301会议室

三、学习步骤

1.职能部门党委常务副书记彭德远同志领学。

2.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交流发言。

3职能部门党委常务副书记彭德远同志作学习小结。

四、参加人员

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

五、相关要求

请职能部门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提前撰写发言提纲,结合集体学习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汇总到职能部门党委综合科。联系人:张忠林;联系电话:13769171643;邮箱:ynaujgdw@163.com



职能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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